
廉洁轶事之父清子廉留美名

三国及西晋初期,胡质、胡威父子俩皆以清廉著称于世。
胡威受父亲胡质的影响,年少时就有志继承和发扬其父的清廉美德。有一年,胡威从洛阳去探望在荆州当刺史的父亲。在荆州小住几天后,胡威向父亲辞行,胡质很想拿点什么东西表示一下做父亲的心意。翻来翻去,胡质总算从家里翻出了一匹绢。胡质望着临行的儿子,深有感触地说:“儿啊,父亲虽官居刺史,但我一生只食俸禄,这匹绢你拿着,就算为父给你路上的盘缠吧。”可没想到胡威不但不领情,反而责问父亲:“人们都说您清正廉洁,为官不贪不占,不知道此绢从何而来?”胡质先是一愣,然后解释道:“这是我节余下来的,用来给你作盘缠。”胡威这才放下心来。

晋武帝司马炎闻知胡氏父子为官清廉的美名后即召见胡威,对他父子二人的廉洁奉公大为赞赏,并随口问道:“你和你父亲相比,谁清廉?”胡威答道:“我不如我父亲。”晋武帝又问:“为什么?”胡威回答说:“我父亲清廉不愿意让人知道,我是恐怕别人不知道,所以我比我父亲差远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三十七)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注:条例的其余内容将在下期周“纪”中继续为大家提供学习。
每课一练
*判断题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将受到党纪处分( )
*选择题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A、警告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上期答案:判断题(×)、选择题(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