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是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履行处置职责的几种方式,主要目的是规范和保障监察机关的处置工作,既防止监察机关滥用处置权限,也保证监察机关依法履行处置职责。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以上内容选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
公务接待
期
57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注:条例的其余内容将在下期周“纪”中继续为大家提供学习。(如有好的建议请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