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目标
01
到2020年
02
到2022年
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范围进一步扩大,替代产品得到有效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03
到2025年
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珠三角城市基本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其他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
实施品类 |
具体任务 |
实施地区 |
完成时限 |
不可降解塑料袋 |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 |
2020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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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和限制集贸市场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 |
2022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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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 |
2025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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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塑料餐具 |
一、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
全国范围。 |
2020年底 |
二、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
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 |
2020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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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
县城建成区。 |
2025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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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
地级以上城市。 |
2025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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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
一、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
全国范围。 |
2022年底 |
二、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
2025年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