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际贸易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的当下,为顺应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海关总署于2021年发布第80号公告,决定自 2021年10 月15 日起,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海关新政策,适用于AEO(高级认证企业);2023年11月14日发布2023 年 第 166 号公告,将监管模式放宽适用范围至一般认证企业。该政策对制造业企业进出口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为确保企业能及时、准确的理解并运用新政策,东莞海关企属科从2024年1月份开始来我司进行了多次讲解与辅导。 
2024年10月12日,东莞海关企属科应邀来我司宣讲加工贸易集团化监管模式的便利条件、集团企业子公司之间操作流程。我司下属各部门的同事早早的在培训室等候,大家对即将到来的政策讲解充满了期待。


通过这次政策宣讲,不仅让企业的工作人员对海关新政策有了全面、清晰的认识,也加强了海关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了解。我司员工参加完宣讲会后表示:“这次海关主动上门讲解政策,对我们来说太及时了。这些新政策将直接影响我们的生产和贸易决策,现在我们心里有底了,可以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海关方面也表示,今后将继续开展类似的活动,深入更多的企业,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共同推动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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