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一场“教科书级”的补税风波
一、“合法亏损弥补”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1. 亏损结转的基本规则
2. 收购亏损企业的亏损,不是你想补就能补
3. 特殊性税务处理不是“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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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二、制造投资损失:另一条危险的“捷径”
1.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则
2. 一个真实的教训:用资产损失抵消股权转让收益,补税1.3亿
3. 哪些“损失”容易被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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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投资损失:如果企业投资的对象是空壳公司,或者投资行为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其产生的“损失”很可能被认定为虚假。 -
关联交易中的“定向亏损” :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低买高卖或“精准亏损”,人为制造投资损失,是典型的避税安排,极易触发反避税调查。 -
投资损失与主营业务无关:一家制造业企业突然列支巨额股权投资损失,但该投资与其生产经营毫无关联,自然会引发税务部门的高度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