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植物检疫要求及入境规定详解
根据日本植物防疫法,植物及植物产品入境日本时需附出口国政府机构颁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并接受进口检查。
禁止入境日本的植物及植物产品
- 来自发生地中海实蝇或桔小实蝇的国家或地区的几乎所有果实和果菜类(如柑橘类、芒果等);
- 来自发生苹果蠹蛾的国家或地区的苹果和樱桃果实、带壳核桃等。
此外,还禁止来自日本尚未发生但在世界上其他地区危害较大的病虫害发生国家或地区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包括切花、种子、树苗和以植物为原材料的部分加工品。
无需植检证书但需接受进口检查的植物及植物产品
辣椒粉、花椒、干萝卜丝、紫萁、药用人参、莲子、大茴香(八角)、生咖啡豆、葵花籽(食用)等干燥或冷冻的植物产品,不用于栽培、饲料、肥料、农林业生产材料的植物。
值得注意的是,谷物类(大米、小米、玉米、荞麦、麦类等)、豆类(黄豆、红豆、花生等)、木材、可可豆、芝麻、酸豆干果、香菜、部分干花、中药、香辛料等虽然是干燥的植物,但也需要附植检证书。
无需附植物检疫证书及不必接受进口检查的植物及植物产品
加工木制品,茶叶,浸泡于酒、酸、糖的植物产品等。
日本植物检疫准入查询
可通过日本进口条件数据库进行查询:日本进口条件数据库
植物非法入境处罚措施
自2019年4月22日起,日本开始严查严办植物非法入境。若在手提行李中发现未申报的种苗类或水果等植物,将适用惩罚条例。
办理进口检查手续时需记录护照和登机牌信息,因此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检查。根据日本植物防疫法规定,未接受进口检查而携带植物入境者,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款[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