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动漫IP运作解析:上海通耀模式与中日差异
中国移动游戏大会演讲内容整理
11月27日,2013中国移动游戏大会上,上海通耀总经理秦智勇围绕日本动漫IP的运作流程发表了精彩演讲。从IP获取渠道、授权划分到分成比例,再到中日在IP运作方面的理解差异,结合《蜡笔小新》案例进行了深度剖析。
日本动漫产业数据方面,日本市场2012年动漫市场规模达1兆3393亿日元,动画销售总额为1581亿日元,東映动漫以330亿日元销售额位居第一。三大出版集团集英社、讲谈社和小学馆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126,094亿日元、117,871亿日元和106,466亿日元。
关于IP获取渠道,多数中国公司通过日本游戏公司获得IP授权,如腾讯通过万代南梦宫获取《火影忍者》,完美世界则通过世嘉获得《圣斗士星矢》。相比之下,日资企业上海通耀具备优势,能够直接从版权方手中获取IP授权,例如《蜡笔小新》就源自双叶社。
IP谈判前期准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 授权终端:分为主机、PC端和移动设备三种,每个终端都需独立授权。
- 授权区域:发行权根据不同地区划分为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等。
- 谈判资料提交:需要提供游戏策划案与收入计划书,预测销售收入,这将影响MG(最低分成金额)标准。
版权划分与分成比例方面:
- 漫画版权:由出版社拥有,分成比例为7%。
- 动画版权:由制作公司持有,改编分成比例为10%,不包含音乐音效与配音。
- 剧场版权:通常由动画、电影发行公司或电视台控制,分成比例也为10%,同样不含音效与配音。
- 周边版权:分为可售与仅赠品两类,赠送周边也需支付制作费用的10%。
授权过程中还需满足额外要求,例如原作者同意、单独与音乐制作人和声优协商使用音效与配音等。此外,《蜡笔小新》版权方对角色表现形式有特殊规定,例如不允许小新和妹妹面对面笑、避免出现残忍伤害情节等。
中日双方在IP运作理念上的差异显著:
- 中方关注IP价格、版权金及分成;
- 日方更倾向于采用MG+分成的模式,强调产品品质优先于收益。
- 中方多采用甲方主导的合作方式,而日方更注重版权意识。
- 中国公司偏重短期收入,而日本更看重产品的多样性与质量。
IP授权现状及要求方面:
- 日本版权方重视IP形象一致性,严格审核使用规范;
- 日本游戏公司作为中间监修机构,提出具体制作要求,不同公司标准不同,例如万代南梦宫严格限定美术与本地化处理。
- 中国开发团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制作,并通过层层审核后方可上线运营。
- 所有宣传素材必须标注版权方信息。
通耀模式解读:
作为具备丰富日本IP资源的企业,上海通耀采取开放合作策略,与国内优秀手游研发团队开展深入合作。通耀承担除研发外的全部费用,研发方可获得10%的服务器收入分成,并有机会通过通耀全球发行网络参与国际市场收益分配。目前已有多个著名日本动漫IP按照该模式在国内寻找优质手游开发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