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主动披露政策案例解析
2025年9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194号公告,进一步放宽进出口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的容错空间,提供更明确合规指引。以下通过三起典型案例解析政策要点。
案例一:错误申报贸易国/运抵国信息
2026年1月4日,A公司主动披露:其2025年11月28日出口申报时,误将贸易国/运抵国由意大利申报为德国。
A公司行为违反海关法第二十四条,涉嫌影响统计准确性。依据规定应予警告或1000-10000元罚款。因适用194号公告,南平海关不予行政处罚。
194号公告取消时间与金额限制,放宽影响统计准确性行为的免罚条件。
案例二:申报币制错误影响退税管理
2026年2月12日,B公司主动披露:2025年7月30日出口申报时,误将455206美元币制申报为等额人民币。
B公司行为涉嫌影响出口退税管理,原应处申报价格10%-50%罚款。因在违规后一年内主动披露且符合公告条件,南平海关不予行政处罚。
194号公告将影响出口退税管理的免罚时限延长至一年(超一年两年内且满足退税比例条件)。
案例三:报检信息与实际不符
2026年3月1日,C公司主动披露:2026年2月27日报检时,误将生产单位申报为竹木工厂,实际为工贸有限公司。
C公司行为涉嫌违反动植物检疫法,原应处5000元以下罚款。因发现违规后立即申请改单且货物未出口,南平海关不予行政处罚。
194号公告调整检验检疫违规免罚情形,企业主动披露且及时补办手续、货值50万元以下或危害轻微的,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