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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2018年1月1日起,税局将清查全部银行账户,公司老板个人银行账户“不安全”了!

倒计时!2018年1月1日起,税局将清查全部银行账户,公司老板个人银行账户“不安全”了! 嘉融财税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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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注意:明年中国将查非居民金融账户大家还记得曾经在G20期间的海外情报速递中,为大家速递过中国承诺将实施金融账

“金税三期”+税局和银行联手让私人账户不再是“安乐窝”


2017年是税务严打年,继虚开发票之后,个人账户又成了税局一个新的税务稽查重点。金三上线,大数据的对比分析可以让税局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异常了如指掌。银行与税局的联手合作,更是大大加强了税务稽查力度,公司老板个人银行账户也纳入稽查范围,不再“安全”了!


最近一段时间里,全国各地不断有企业被查出有偷税漏税的问题,很多还都是新三板股份制企业。



案例介绍

案例一:


云南国税稽查局对云南某一药企进行税务检查,在其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列明需要该公司提交的资料就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


案例二:


2017年,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国税稽罚[2017]47号),主要内容如下: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在2013-2015年期间,收取金额共计4,197,447.08元(不含税金额为3,587,561.61元),其中:1,368,229.53元已经在2013-2014年期间确认了收入纳税申报,剩余2,219,332.08元应在2013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应追缴增值税税款共计377,286.46元。公司2013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收入2,219,332.08元,确认成本1,813,269.08元,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6,063元,应追缴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


处罚决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



以上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企业老板们,不要再认为个人账户最安全,可以隐藏公司收入,以逃避公司应缴纳的税款。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还要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




注意:明年中国将查非居民金融账户





大家还记得曾经在G20期间的海外情报速递中,为大家速递过中国承诺将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打击利用海外账户逃避税行为的消息吗?


在那时,只是一个承诺、一个可能性,而在最近它正式变成了一条规定,变成了即将发生的事实了!

中国国税局近日发布重大消息称,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在本机构开立的非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进行识别,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定期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相互交换信息。中国首次对外交换涉税信息的时间确定为2018年9月。


与此同时,参与此次标准的104个国家和地区也会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国家和地区开立的账户,也会收集这些人的账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并与中方交换。


社长简单点说吧,如果你是该在中国交税的税收居民,但你的收入储存在海外账户里,以前中国税务方面无法知悉,完成不了税收程序。


可是现在,你能被海外那家银行识别为中国的税收居民了,它将会把你的信息转交给了中国税务方面,你就必须得按照中国方面的规定上交税收了。


同样的道理,如果是你是外籍华人、外国永久居留权取得者,或者在境外停留超过一定时间的华侨,根据所在国(地区)法律已经构成当地税收居民,你储存在中国的收入也会被中国方面告知当地税务机构。


连瑞士政府也公开声明支持,一向以绝对保密为传统的瑞士银行,将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提交国外客户的账户信息。


这样互通有无,偷税漏税、资本外流就不再可能了。






600万以上账户明年先被查





目前已有101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我国也于2014年9月承诺将实施该标准。根据“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规定的流程,调查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而面对这样一个浩大的工程,中国税务方面也要一步一步来。


按照中国签署此标准的时间表:


1---2017年1月1日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始按照标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


2---2017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3---2018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4---2018年9月

中国进行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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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融财税专注财税18年,洞悉各行各业痛点和难点,专业团队服务,资深财税老师全流程账务质量把控,为企业提供专业、精准、高效、便捷、诚信的一站式企业服务。主营业务:工商代理、代理记账、税务筹划、知识产权、高新项目申报、法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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