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修订后
很多人都要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做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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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到底哪些人需要办?
举例
王平是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工薪阶层,每月工资4000元,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所得了,还需要明年汇算清缴吗?
答
像王平这种工薪阶层,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平时甚至都预扣不着个税,或者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之和刚好等于年度应纳税额,因此这部分个人就不需要明年再汇算清缴了。
参考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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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02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03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04
纳税人申请退税的。
三
力 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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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要怎么计算?
综合所得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专项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税率-年度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80%+稿酬所得*80%*70%。
当年要补缴或者退税额=年度应纳个税-年中综合所得已申报预缴的税款。
提醒!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论个人实际工作是否为12个月,均应当按照6万元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四
力 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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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是单位一起申报?
还是自己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规定
“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五
力 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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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的四个注意事项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