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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职工(含雇主及雇工)中2021年12月底前仍参保缴费的职工。
基数确定
2022年缴费基数启用前,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医疗保险应缴费额暂按2021年12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计算。2022年缴费基数启用后,对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申报途径
各单位可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网报系统自行申报。其中,参保人员在10人以下且无条件网上申报的单位,可在2022年11月23日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单位参保关系对应区、县(市)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11月23日下午6点。
申报具体流程
温馨提醒
注意事项
企业、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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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