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条件都是什么呢?
具体如何申领?
一起来看看!!

根据杭州市公租房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范围内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可申请市本级公租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照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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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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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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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支付宝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在日常工作日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区住建局的保障房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申请人公租房资格审核通过以后,承租房屋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线上办理公租房货币补贴申领(每月22日发放上月补贴,遇周末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发放):
第一步:浙里办APP搜索“e房通”,点击进入小程序。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第二步:点击“我要租房”的子栏目“货币补贴申领”,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第三步:需要注意的是,取得公租房货币补贴资格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后方可办理此项业务,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第四步:根据实际情况,勾选保障家庭房屋租赁登记情况。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第五步:若在补贴申领前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请勾选“承租房屋已办理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再点击下一步。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第六步:若承租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需先点击“承租房屋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文字内容,在跳出选择项之后选择“承租集体土地房屋,去申领”,再点击下一步。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注:承租住宅类租赁住房,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房屋所在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承租非住宅租赁住房,可通过杭州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网签。
第七步:完善申请人银行卡信息及租赁信息。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注:为保证补贴顺利发放,请提供本人有效的银行卡信息。
第八步:点击“下一步”,出现提交成功界面。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注:承租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的申请人需上传证明材料后方可点击“提交”,完成申领。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范围内租赁以下房屋(租赁面积在140㎡及以下)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货币补贴:
(1)“杭州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上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
(2)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住宅。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可至租住房屋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租赁备案受理窗口办理,或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赁情况登记备案”选择对应城区在线办理。
(3)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申请人须另行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表或村、社区开具的房屋证明。
▌来源:杭州本地宝整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