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
应计发津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
应计发天数: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实际享受产假天数进行计发

图源:摄图网ID:401794789
浙江省目前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难产的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再增加1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
或浙里办APP申请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查询”—点击“生育津贴查询”

“生育登记”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生育登记”,选择“在线办理”。已办理好生育登记的,可通过“浙里办”APP,在“我的”-“办事记录”中查询并下载生育登记服务单
来源:杭州本地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