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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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失业保险标准上调为224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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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淳安、建德当前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63元/月
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金从受理的次月起按月发放至个人金融社保卡,发放时间为每月22日(含)前(遇节假日顺延)
涉及五区三地的(即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以其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办理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方式

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取决于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长短:
◆ 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 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 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举例:如果交了了1年9个月失业保险,则累计缴费时间1年9个月,也就是21个月,按上述计发办法,总共可以享受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