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连续缴纳满6个月就断缴了,则需要重新开始计算连续缴纳周期,满6个月后再申请租房补贴
※补充说明
-
补贴申请时限为毕业后2年内,申领第一笔补贴同时需满足毕业后1年半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3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4年内)
-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之后6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7年内)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第一笔补贴应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续发补贴应在领取上一笔补贴后次月起,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月份)后起算,其中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2021年10月15日(含)起申请的调整为每年度分两次发放,半年一次,每次发放年度补贴金额的50%。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申请补贴的仍然按现行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