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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最新版杭州市科技惠企政策

速看!!!最新版杭州市科技惠企政策 嘉融财税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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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政策分享

1.   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






支持内容:

(1)对经营规模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2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对年度研发投入额达1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200万元补助。

(2)对经营规模超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5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年研发投入额达5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

对应文件:

杭州市加大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实施细则》(杭科资〔2024〕24号)



2.   支持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支持内容:

(1)一般项目。主要支持40周岁以下、从事基础研究的青年科研人员,在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通过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在相关科学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科研人员,围绕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开展前瞻性、综合性研究。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

对应文件:

《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93号)



3.   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支持内容:

(1)对新获批的企业牵头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对省级认定的企业海外研发机构以及依托企业建设且绩效考核优秀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按实到省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

对应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



4.   支持企业研发总部建设






支持内容:

(1)对新引进的年研发投入额达1000万元的研发总部,按不超过当年研发投入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2)鼓励外商在杭依法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外资研发中心,按实到省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

(3)对三星级及以上总部企业,按不超过其年度新增研发投入额的6%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年研发投入额达5亿元以上的总部企业,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

对应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



5.   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任务






支持内容:

鼓励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开展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整合集聚创新资源,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以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条延伸为重点凝练科研攻关任务。对企业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补助资金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对应文件:

《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杭科资〔2023〕44号)



6.   完善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支持内容:

(1)对企业承担的竞争类市重点科研项目,市本级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采用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2)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合作,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且实际支付金额达300万元的单个横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视同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

对应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



7.   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科学研究






支持内容:

基金主要用以资助自然科学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项目类型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等,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单个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单个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

对应文件:

《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93号)



8.   支持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支持内容: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列入创建名单的概念验证中心,市本级给予50万元创建补助;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其年度服务绩效,市本级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对应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



9.   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易






支持内容: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交易,对企业年度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需经认定登记)在500万元(含)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累加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200万元。设立规模50亿元的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对应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



10. 促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科技工作者日






支持内容:

(1)建设支持。按市中试基地上年度新增中试设备设施投入金额的20%给予建设支持,连续三年累计最高补助2000万元

(2)运营支持。按市中试基地上年度对外服务收入的30%给予其运营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3)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市中试基地建设、使用、成果转化各环节的金融服务产品,鼓励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市场同期LPR下降50个BP,鼓励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高于0.5%。支持市中试基地购买研发类科技保险,每年按不超过年度实际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助,单个主体最高50万元

(4)基金支持。鼓励社会多元化资本投资建设中试基地,支持围绕市中试基地设立成果转化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成熟的中试项目。将市中试基地纳入成果转化“先拨后股”试点范围。

对应文件:

《杭州市中试基地管理办法》(杭科成〔2024〕89号)



11. 完善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体系






支持内容:

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实施运营资助、绩效奖励、升级奖励、活动补助等政策。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运营资助。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五星、四星等次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运营资助;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三星及以上等次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其孵化的企业在孵期间或毕业后1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的,给予所在孵化器每家不超过15万元的绩效奖励。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升级为省级孵化器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省级孵化器升级为国家级孵化器的,再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应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杭科高〔2023〕118号)



12. 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支持内容:

(1)对首次认定的新雏鹰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2)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对应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杭州市“新雏鹰”企业培育管理办法》(杭科高〔2024〕50号)



13. 支持设立新型研发机构






支持内容:

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可享受相应扶持措施:

(1)支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承担各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揭榜挂帅”攻关项目。对承接国家、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按有关政策给予相应资助

(2)鼓励各类科创基金、产业基金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开发、企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活动给予重点支持

(3)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视同市级创新载体,纳入创新券使用范围。

(4)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杭州市人才政策给予相应的支持。

(5)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对应文件:

《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杭科合〔2021〕99号)



14. 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






支持内容:

创建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机构,在其申报省、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时,给予优先推荐或立项支持。对由市政府签署合作共建协议的重大战略性创新载体,可按照“一所(院)一策”原则,给予持续稳定的支持。赋予上述载体充分自主权,鼓励探索建立不定行政级别、不定编制、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运行管理机制。

对应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科技体制机制健全科技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20〕128号)



15. 推动高水平研发人才向企业集聚






支持内容:

市科技人才计划加强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对企业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对应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



16. 支持企业引进外籍科技人才






支持内容:

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拓宽企业引进国外高端专业人才范围,持续完善引进外籍人才的便利化服务措施。对企业引进的高端外籍专家,按市和区、县(市)各承担50%给予最高60万元年薪补助;对企业引进的海外工程师,按市和区、县(市)各承担50%给予10万元补助,以及省级分配资金补助。

对应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



17. 推进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






支持内容:

深化科技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的开放共享,支持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提升科技文献平台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科技资源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券在长三角范围内通用通兑,引导各类创新要素服务企业创新,单个企业每年申领科技创新券额度不超过50万元,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支持政策。

对应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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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融财税专注财税18年,洞悉各行各业痛点和难点,专业团队服务,资深财税老师全流程账务质量把控,为企业提供专业、精准、高效、便捷、诚信的一站式企业服务。主营业务:工商代理、代理记账、税务筹划、知识产权、高新项目申报、法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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