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
自2025年7月1日起
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一起来看看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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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
自2025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4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5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①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4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40694元
②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为226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应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40694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490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确定;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缴存单位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在10%至24%的区间内,由个人申报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实行网上申报,由单位代理人(须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登录—法人登录”,使用账号登录后,选择“杭州市”—“部门服务”—“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事项办理。未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的单位,应先进行法人账号注册。无法网上申报的单位,可就近选择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U盘自备)
注:在后台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杭州各公积金服务网点噢~

图源:浙江政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