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段按时间似乎社会各种新闻沸沸扬扬一些自媒体的笔者似乎也忘了做人的底线,今天看到人民日报转载光明网的一篇文章“扶老人被讹”,先入为主的思想要不得。
首先1月1日,针对此前媒体报道“济南男子自称扶老人后被指肇事者”一事,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通报称,经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对两车痕迹检验鉴定,初步查明该起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张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马某驾驶的自行车右侧超越时,二轮摩托车左侧车把与自行车右侧车把刮擦,导致自行车摔倒,造成马某受伤。
其次是重庆公交车事件,各位还记得网上声讨的那位女司机和家人吗?开始网络舆论一边倒的时候,都是那个女司机的时候,有一些网友微博发了一篇文章,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一切坐等官方通报为准。评论里面就开始各种问候。最后大部分发声者实在没办法了,就把那个微博给删了,最后查出来了,女司机的家人对着镜头哭诉,他们也是受害者的时候,那时候大家都原谅他们了,然而谁又跟他们道歉了呢?没有吧!网络上一些没有道德的自媒体,他们就运用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这种奇怪逻辑,来进行炒作,
回头再想想“我爸是李刚”,想必各位是不是一直停留在一个印象中?“我爸是李刚,我不怕被告。”然而事实呢?咱们换个角度,如果您是那位肇事司机,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遭到众多学生堵截的时候,假如你说出:“我爸是李刚,我爸会对这件事情负责,千万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我爸,我是不会跑的。”现在仔细想想这句话还有问题吗?通过网络上的一些炒作,变成了“我爸是李刚,我不怕被告。”最终的调查已经辟谣了,没有找到谁听当事人说过这句话:“我爸是李刚,我不怕被告。”。网络攻击,网络造谣,包括写歌讽刺的这些人,他们不仅没有对他们犯下的错有一丝悔意,反而认为自己高举了“主义的大旗”。不过现在的一些网民的情绪就像煤气罐,一点就着,没有理由的爆发,正巧被这些自媒体利用。
再说说广州十三行事件,广州警方通报没有问题,没有任何问题,然而又涌现出一大批网民办案专家,从死者的拳头就能推测出他生前是什么状况?那么我问你,溺水而亡的人,是不是就不应该有任何的自我保护措施?那么你又能怎么判断?仅仅通过动作就是判断案情的结果吗?中国是个法制的国家,一切是需要拿证据来说话,然而越往后发展,一些自媒体为了拉流量,各种版本就开始出来了,开始煽动民愤,制造出什么“黑社会论”“迫害论”,就各种出来,让人看了之后不仅是可笑,而且可悲可愤,更可怜的事相信这些话的人。请注意,无论在哪个国家?言论自由,需要在法律条条框框下
最后在的黎波里,在阿齐齐亚兵营的某一天,当天Facebook通过网络来宣传说,卡扎菲是独裁者,大家应该去一起去推翻独裁者,当时卡扎菲,就开始封网了,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Facebook搞了一些机动的WIFI,拿到广场上去,到了广场上的所有人打开手机就可以连到这个WIFI,他们利用这个WIFI去煽动当天绿色广场集结了50万人弄死了这位“独裁者”,然后老百姓全部都后悔了,还记得那个漫画吗?一个人一手拿枪,一手拿手机。
有人会说西方的言论自由,各位可还记得爱德华斯诺登,如果您知道,相信您就明白我的我在说什么?造谣人获得流量,然而我们离真相却是越来越远。
前一刻还自称是比窦娥还冤的“扶人者”,后一刻就成了被警方盖章的肇事者,剧情反转比翻书还快,让跟风评论的网友和自媒体尴尬异常。事实再次证明,在类似“扶人被讹”事件上,先入为主、跟风站队、盲目指责有风险,不妨耐心等一等官方的调查,厘清真相再下判断。否则,自己尴尬不说,更会给无辜者造成二次伤害。
还是那句话,除了官方通报,其他都不可信,请相信人民子弟兵,请相信人民警察。
(文/ 分析测试中心 晁群)

来源:分析测试中心
编辑:晋栋梁 校对:黄志成 审核:胡春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