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9日,研究所召开十二届四次职工代表代表大会,审议《研究所工资集体协商合同》,21位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全票通过了《研究所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会上,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李峰就签订合同做了说明,使与会代表认识到《三项合同》的签订是职工行使权利的重要手段,工会干事晋栋梁对合同作了讲解,对其中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工资、病假、事假、培训工资的发放及效益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等有关规定一一作了说明。经过讨论,21名代表全票通过了合同,并在会议纪要上签名并按手印。

会议还对年初职代会提出的部分问题整改情况做了答复,人力资源部门对代表提出的疑问也做了解答。截止发稿,《研究所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已通过了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初步审核。

来源:党政办
编辑:晋栋梁 校对:黄志成 审核:胡春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