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所党委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时刻关注、关心群众的生活。考虑到研究所职工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为了保障职工在住院、看病等方面权益保障,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群众造福”的宗旨,联系了补充医疗保险联合办公室,为研究所全体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联合办公室,是新疆唯一一家与社保合作,经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专业保险机构(新劳社医字[2004]2号),是经人民政府同意且进入社保平台开展的业务。补充医疗保险责任具体是指30万元以下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经社保部门报销剩余部分),每次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及全自费费用后,剩余部分按80%比例给付保险金。
职工在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后,大幅降低了职工生病住院的花费,得到职工的赞扬,也进一步提高了研究所的凝聚力,据悉,研究所每年为此将支出近5万元。
(文/方丽娟)

来源: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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