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确保研究所全体员工过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严明假期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放松疫情防控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擅自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2.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隐形变种的转账红包、网购快递、网约车付费、直播打卡积分等。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名贵特产、宴请招待和娱乐活动等。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社会活动中攀比摆阔、奢侈浪费。
■ 党纪知识

#0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02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0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0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佳节既要思亲,更要思“清”,希望研究所全体员工时刻牢记七句箴言:外出报备要及时,乱评乱议不可为,公私分明不糊涂,不打人情擦边球,尚俭戒奢须谨记,封建迷信不可碰,酒驾醉驾要不得。不仅在节假日期间要严防,在工作八小时之外、日常生活中,也要坚定理想信念,紧绷思想之弦,经受“廉关”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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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皓璇 二审:晋栋梁 终审:祁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