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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会同市环保局拟定了《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2020年8月1日起,西安市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高排放老旧汽车包括: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天禁止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进入我市三环路(含)以内通行;自2019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进入我市三环路(含)以内及远郊区县主城区内通行;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此外,使、领馆专用号牌车辆,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法律规定的特种车辆暂不受本通告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
对此,你的意见是什么?
1、为了西安的空气更好,赞成!
2、侵犯广大车主权益,坚决反对!
3、无车一族,无所谓!
如果您有什么建议和想法,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请发至:sgajtwzmb@126.com,wqzxywk@163.com
2、传真请发至:88623608 81585381
三、来信请寄至: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2号;邮编:710065
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8号;邮编:710100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