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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2023年底,集贸市场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5月27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塑料污染治理(2022-2023)年度工作要点》,制定37项主要任务,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确保“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目标实现。

2022年7月1日起,启动实施《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
2022年年底,山西省设区市建成区餐饮外卖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下降20%。

2023年年底,山西省设区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2年底,山西省所有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及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严格落实《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加大塑料垃圾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在大型社区、写字楼、商场、医院、学校、场馆等地,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提高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将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等纳入创建评价指标。党政机关带头执行,引导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所辖食堂等场所,由不主动、不免费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逐步向全面停止提供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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