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298号)要求,进一步增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能力,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
《行动方案》提出了五大重点行动,共计24条具体任务。
一是塑料生产使用源头减量行动,包括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加强部分涉塑产品生产监管、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等6项工作。
1.鼓励企业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宣贯力度,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执法监管。
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
3.按照国家部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压紧压实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有关行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加大餐饮外卖、展会活动、宾馆酒店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外卖等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规则。
4.到2025年底全省各邮政快递网点不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塑料胶带。
5.积极开展塑料制品等绿色产品认证,促进再生原材料利用率和产品再回收率的提升。贯彻落实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支持行业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服务,扩大行业绿色供给,提高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6.推动公共机构以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步推动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机构的食堂、服务接待等场所不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倡议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安装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优先采购符合行业标准的可降解塑料制品,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制品。
二是塑料替代产品推广使用行动,包括建立健全塑料替代产品标准体系、强化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创新、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等3项任务。
加大对全生物降解农膜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农用地膜等农业投入品。推动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行动,包括合理布局收集与转运设施、提升交通运输领域规范化回收水平、加大新兴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支持供销社大力开展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强化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等7项举措。
四是重点领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行动,包括实施江河湖海清漂行动、开展农膜回收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行动、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强化道路沿线塑料垃圾整治、规范船舶塑料垃圾接收转运等5项行动。
五是塑料污染治理全民行动,包括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参与治理、强化绿色消费激励等3项措施。
资料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