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5月22日,保山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摩托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3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13年及以上的摩托车,针对全市所有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应在2019年6月30日以前进行强制报废。”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制定了上门收车业务,并协助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报废车辆残值以当地市场价格为依据。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区)摩托车报废网点现公告如下:
一、隆阳区:
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保山客运站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内,联系人:段志军,电话:18608755986。
二、施甸县:
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七零七摩托车报废回收点,联系人:段克汤,电话:13987525342。
三、腾冲市:
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回收点,地址:腾冲市和顺镇石头山工业园区,联系人:李晓云,联系电话13987056480。
四、昌宁县:
1、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观音山脚雄达木业场内,联系人:杨志宏,电话: 13769059888;
2、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宝丰南路80号(十二队修理厂内),联系人:张何清,电话: 13987582185。
五、龙陵县:
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龙陵客运站内联系人:林霄,电话:15087513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