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非生产用车的管理,合理配备非生产车辆,保证行车安全,降低车辆费用,杜绝“超标准配车”“公车私用”等现象,近日,公司下发了《非生产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各部门非生产用车使用管理,包括:皮卡车、吉普车、面包车、客货车等。
《办法》指出,总裁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非生产车辆申购、调配、牌照类型等事项进行核定,并负责考核各部门指定的车辆驾驶员,考核合格后颁发准驾证。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非生产车辆的调度指挥。各部门在调度非生产车辆时,应尽量减少车辆出港次数,降低成本费用;若需出港,需填写出车审批单,并随车携带;出车范围在锦州市区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出车范围在锦州市区以外,需向总裁办公室报备。
(详见办公自动化)
(第5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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