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减少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失,依据公司《保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保险工作进行强化管理,各部门应予以全力配合如下工作:
1.新增资产由负责购置或接收、使用部门在该财产所有权归属我方之前,及时将该财产的购置合同、产品合格证或其他证明性文件以及保险申请书一并交给计划财务部负责保险人员,以便及时投保。
2.对于未保险的存量资产由各资产使用、管理部门进行梳理,需要保险的资产,提出保险申请。
3.对已投保的存量资产,由计划财务部进行梳理、续保。
由于因工作失职或有意漏报、瞒报者,发生事故,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第6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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