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四季度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指标,公司决定继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9月20-9月3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10月1日-12月20日,为治理隐患阶段;12月20日-31日,为总结阶段。
要求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攻坚年”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亲自部署、主动上手,要让全员认清形势,明确自身任务,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信心和决心。
同时,各部门主管领导要围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及“六安”管理工作要求,进行周密部署,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内容、责任落实到人。此外还要要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紧紧把握安全生产的红线,确保全港平稳的安全生产态势。
(第8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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