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建港以来,我港在资质办理上“欠账”过多,口岸开放程度较差,只有1990年建设的102和103泊位具备完善的对外开放手续,其他泊位接卸外贸货物均受到限制,极大钳制了港口未来发展。
受2015年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影响,锦州口岸各查验单位对港口泊位资质审核愈加严苛,直接影响锦州港正常的生产营运。在此背景之下,为完善港口功能,破解港口发展瓶颈,我港积极协调政府全力推进泊位扩大开放工作。
●2015年9月18日,我港针对天津港爆炸事故后各查验单位提出的口岸开放等各类限制政策对生产营运造成影响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正式上报市港口与口岸局。
●2015年9月24日,副市长安锦香受市长刘兴伟、副市长杨晓光委托,代表市政府召集锦州口岸各查验单位及滨海新区、港口与口岸局在我港召开生产营运协调会。要求港口局要尽快推进锦州港各泊位对外开放工作,各查验部门对此要积极配合和重视锦州港相关泊位的扩大开放工作,确保锦州口岸平稳、畅顺发展。
●2015年10月11日,针对泊位扩大开放验收工作,公司召开专题会决议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总裁助理李志超任组长,日常联络员由苑志刚担任,负责协调配合口岸局尽快推进我港泊位扩大开放工作。
●2015年10月23日,我港口岸开放专项工作小组将港口泊位、水域、航道、外贸船舶来港以及泊位工程竣工验收和对港口产生的影响情况等资料汇集整理形成专项报告,上报港口局。
●2015年11月3日,根据港口局要求,我港编制了“以港兴市”港口发展需求报告,上报港口局和锦州海关。
●2015年11月10日,副市长安锦香召开协调会,听取港口局关于泊位开放验收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各查验单位根据开放验收提出各自需求,由港口局组织各查验单位及港口共同研究协调落实。
●2016年1月12日,市港口局召集我港召开泊位扩大开放验收协调会,会上向我港转交各查验单位关于扩大开放验收需求报告,要求我港根据报告中所提出的资金、设备设施、物资器材以及业务用房等需求情况与各查验单位协调落实。
●2016年1月13日-2月19日,我港口岸开放专项工作小组用时一个月对各查验单位关于我港泊位对外开放问题提出的相关需求予以初步调研及论证,明确具体项目及细节内容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公司及港口局。
●2016年3月7日,针对调研报告中所涉及的资金、物资及设备设施等需求情况,我港与港口局召开协调会,厘清政府和企业承担的范畴和责任,会议要求港口尽快与各查验单位所提需求涉及企业承担部分进一步明确细节,制定清单落实到位。
●2016年3月8日-4月7日,我港与锦州海关针对口岸开放验收需求问题开展数次调研沟通工作,明确我港所承担的海关H986集装箱大型综合查验设备及场地项目、增加高清视频监控点以及海关监管场所整改等工作,签署了土地使用协议并制定了工作推进表。
●2016年3月20日-4月15日,我港与锦州海事局针对口岸开放验收需求问题开展数次调研沟通工作,明确我港所承担的溢油物资配备、海事工作船码头、海事办公场所建设等工作,签署了海域和土地使用协议并制定了工作推进表。
●2016年4月末-7月4日,我港与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针对口岸开放验收需求问题开展数次调研沟通工作,明确我港所承担的外贸货物专用堆场、检验检疫集中查验库、检疫处理区和货车轮胎消毒池等查验设施、提供现场业务用房、增加视频监控等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推进表。
●2016年5月11日-7月28日,我港与锦州边防检查站针对口岸开放验收需求问题开展数次调研沟通工作,明确我港所承担的巡查车移动警务平台购买、增加视频监控及警务器材等工作,签订使用协议并制定了工作推进表。
●2016年7月19日,省口岸办副主任胡春晓到我港调研口岸扩大开放工作。
●2016年8月28日,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江学松到港检查我港开放验收准备工作,检查中对我港的外贸货物专用堆场、检验检疫集中查验库、检疫处理区和货车轮胎消毒池等查验设施、视频监控等工作予以认可,对业务用房使用和港区内制样室建设等工作提出新规范。
●2016年9月8日,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检处到港检查开放准备工作,就提供的杂码公司二层房间使用情况提出要求。
●2016年9月23日-28日,经与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多次沟通,确定了样品制样室平面设计图和实验仪器明细。
●2016年10月12日,我港与港口局到北京中央编办就扩大开放各查验单位编制问题进行沟通。
●2016年10月26日,我港与港口局到国家口岸办沟通关于报送锦州港口岸扩大开放材料的相关事宜。
●2016年11月1日,我港正式向港口局递交《关于报送锦州口岸扩大开放补充材料请示》。
●2016年11月中旬,国家口岸办正式将锦州口岸扩大开放的请示报送国务院。
●2016年11月28日,港口局、锦州港、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锦州海事局、锦州边防检查站在锦州港5楼会议室召开口岸协调会议,会议通报锦州港口岸扩大开放工作开展进度,并简化304B、305B、306B泊的靠泊审批流程。
●2017年4月5日,我港与港口局到国家口岸办沟通锦州港口岸扩大开放工作开展进度。
●2017年4月6日,我港接到锦州边防转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口岸边检查验基础设施强制达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港在8月底前完成口岸设施基础达标工作。
●2017年5月8日,我港向“一关三检”递交《关于确认锦州港泊位扩大开放验收需求完成情况的请示》。
●2017年5月9日,我港与港口局到省口岸办与胡春晓副主任沟通我港泊位扩大开放相关事宜。
●2017年5月11日,我港针对边防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口岸边检查验基础设施强制达标工作的通知》中的口岸限定区封闭要求形成具体方案。
●2017年5月16日,省口岸办副主任胡春晓、副市长马海峰、市港口局、一关三检相关领导在我港201会议室召开《锦州港已开放口岸新建涉外码头泊位启用的筹备会议》。
●2017年6月19日,港口局组织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关处、卫生处、信息化处、动植处、检验处相关专家到锦州港就我港已开放口岸新建涉外码头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并提出宝贵整改意见。
●2017年7月18日,辽宁省口岸办公室同时向一关三检、市港口与口岸局、锦州港发函定于7月25日正式召开《锦州港口岸已开放范围内涉外码头验收会议》。
●2017年7月24日,港口局组织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科室到我港就已开放范围内涉外码头进行先期预验收。
●2017年7月26日,辽宁省口岸办公室协调沈阳海关、省公安边防总队、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辽宁海事局、锦州市人民政府等口岸相关单位在锦州召开锦州港口岸已开放范围内涉外码头验收会议,会议同意启用锦州港口岸已开放范围内涉外码头泊位。
(第7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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