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有岗必有责”安全工作要求,公司部署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
要求各部门对现有岗位安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遵循《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及《辽宁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公司高管到一线人员、并涵盖到劳务制人员及实习生等所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同时开展岗位安全承诺工作,实行下级向上级逐级安全承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全员覆盖,逐级逐岗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撰稿:刘继东
编辑:余洋
(第98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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