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0日,我港原油保税罐区通过沈阳海关审查验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这标志着我港原油罐区T104、T105、T106三个储罐正式具备开展保税业务的资质。
保税仓库是港口保税制度中最广泛的一种形式,是指经海关批准设定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此次获批意味着我港公用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正式设立,我港原油罐区可作为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具备货物保税、国际中转、货物暂存等功能,不仅能完善港口综合功能,促进我港外贸原油业务发展,提高油品吞吐量;更可降低客户综合物流成本,提高我港区域开放程度,吸引更多腹地油品客户,为我港石化产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56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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