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3日,公司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2015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根据上交所对沪市1100多家上市公司的综合考评,我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被评为A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每年度进行一次,评价期间为上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上交所在上市公司评价结束后,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计分,最终评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结果类别,评价为A的公司不超过总数的30%。
一直以来,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其它文件披露过程中,严格遵循“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原则,不断加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可比性、简明性、互动性”。信息披露工作已连续多年获得上交所的高度评价。
(第5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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