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照总裁办公会要求,为提高合同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法务风控部今天下发了《关于执行新合同审批流程的通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新的合同审批单,此前发放的未完成审批流程的审批单,由承办人到法务风控部予以更换,按新审批单重新审批。
通知还明确了港口建设、物资采购、维检修等合同的审批流程,并实行主管领导公出代签制度。即合同审批紧急情况下,主管领导公出,自合同送至主管领导处起2日内不能回到单位审批,且不方便传真签订,可经各代理人电话或其他方式请示其主管领导。代签人员应认真审查合同文本,并详实向主管领导沟通汇报,签署代签人姓名并标注“代签”字样,审签责任由主管领导承担。
(详见办公自动化)
(第6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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