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5日下午,锦州市审批局交通管理处向我港正式颁发了新一期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这是锦州市港口与口岸局与市审批局进行审批业务交接后,我港申办的第一项港口经营资质审批业务。经过各部门通力合作,在审批局的大力支持下,仅用时3个工作日就完成换证工作。
新证的许可经营范围除了原证中已经获得正式经营资质的码头及储罐设施之外,还纳入了我港刚刚取得正式竣工验收证书的209B、210B,完成了209B、210B从试运行向正式运营的转变。
加上9月份市港口与口岸局向我港颁发的试运行《港口经营许可证》,目前我港直接经营的所有泊位与储罐完全具备了正规经营资质许可,为我港生产经营及未来各类资质审批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6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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