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因此,从本月12日起,公司连续安排2天在港内统一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分二期进行集中培训。其中,直接从事职业卫生管理的人员要进行考试、取证。
按照规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不低于36学时,劳动者培训不低于48学时。培训的内容包括:1、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卫生标准;2、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4、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为了不影响生产,公司对培训将内容进行了压缩。此次请到的是省职业卫生专家组成员施长英来为大家解读职业卫生知识,3M防护用品专家讲解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结束后进行了闭卷考试。
此次职业卫生培训、考试,不仅弥补了我港在职业卫生管理上的短板,达到了职业卫生标准化管理要求,而且使员工更深了解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最前沿的职业病防护装备。
(第8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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