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锦港工匠”和“工匠技师”选拔活动落下帷幕。活动本次活动为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辽宁大工匠”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技术工人素质,拓宽发展通道,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激励全港一线岗位工人钻研技术、苦练技能,推进作业效率提升,切实贯彻省委精神,提升港口竞争力,公司6月22日起至8月14日止完成本次评选活动,并依据选拔结果评聘公司“锦港工匠”及“工匠技师”。本次活动中被评为“锦港工匠”14人,“工匠技师”3人。
一、锦港工匠(14名)
杂货码头公司:张 鑫、杜 勇、于 钢、赵宏新
集装箱码头公司:姚新、孙基恒、那 伟
输油公司:王鹏飞、刘 学
轮舶公司:赵鹏飞、李树奖
技术设备部:王来新、马 良、王 奔
二、工匠技师(3名)
技术设备部:赵 迎
动力运行部:高 哲、赵继武
三、 聘用期限
“锦港工匠”聘期为一年;“工匠技师”聘期为三年。
四、 表彰奖励
对评聘的“锦港工匠”,聘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
对评聘的“工匠技师”,聘期内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
五、 优秀的“工匠技师”可经公司推荐,参加“辽宁大工匠”候选人选拔。
希望全港技术工人以“锦港工匠”和“工匠技师”为榜样,砥砺品质、钻研技术、苦练技能,为港口发展贡献力量。

2017年度“锦港工匠”和“工匠技师”选拔活动落下帷幕。14人被评为“锦港工匠”,3人被评为“工匠技师”。
本次活动为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辽宁大工匠”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技术工人素质,拓宽发展通道,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激励全港一线岗位工人钻研技术、苦练技能,推进作业效率提升,切实贯彻省委精神,提升港口竞争力。
公司从6月22日起至8月14日止,经过笔试、现场操作、综合评价和面试答辩四个环节,完成本次评选活动,并依据选拔结果评聘公司“锦港工匠”及“工匠技师”。经公示有效,现将评选结果、聘用期限、表彰奖励公布:
一、锦港工匠(14名)
杂货码头公司:张 鑫、杜 勇、于 钢、赵宏新
集装箱码头公司:姚新、孙基恒、那 伟
输油公司:王鹏飞、刘 学
轮舶公司:赵鹏飞、李树奖
技术设备部:王来新、马 良、王 奔
二、工匠技师(3名)
技术设备部:赵 迎
动力运行部:高 哲、赵继武
三、 聘用期限
“锦港工匠”聘期为一年;“工匠技师”聘期为三年。
四、 表彰奖励
对评聘的“锦港工匠”,聘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对评聘的“工匠技师”,聘期内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
五、 优秀的“工匠技师”可经公司推荐,参加“辽宁大工匠”候选人选拔。
(第7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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