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锦州海事局抽取轮舶公司锦港八号、锦港九号、锦港十一号3条拖轮进行船旗国监督检查。
船舶安全检查分为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此次海事局主要对船旗国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船舶证书及有关文件、船员证书和值班、船舶救生设备、消防设备、警报信号、防污染等项目并填写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报告内容中均未提到重要缺陷报告,3条拖轮均符合海事航行及生产作业要求。
撰稿:李宏博
编辑:余洋
(第10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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