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验收小组一行莅临我港,针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公司副总裁宁鸿鹏参加验收会议。
海关验收小组认真听取了我港关于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验收工作的汇报,对照设置标准实地查看了监管作业场所各项软硬件设施,对我港落实《海关总署第232号令》的落实情况表示肯定,认为我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锦州港港区均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外贸货物需要堆存到港内海关监管堆场,该堆场面积37.6平方米。我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验收正式通过,标志着我港进一步完善了港口外贸运营资质,港区布局更加合理化和专业化。
撰稿:刘天禹
编辑:余洋
(第10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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