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辽宁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定立项计划的通知》(辽质监函〔2018〕51号)文件要求,集团旗下大连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的辽宁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轮式测距仪校准规范》、《医用眼科B型超声诊断仪校准规范》、《氯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脉冲耐压测试仪校准规范》、《温湿度变送器校准规范》在经过了近1年时间的起草,并与2019年3月20日送到省局初审,省局进行了7天的公示,并征求意见,在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
4月25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派来自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沈阳计量测试院、丹东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的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计量院公司负责编制的5项辽宁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进行了评审,省局计量处王建国副处长、雷显飞、市局计量处钟红玲处长、战绮明处长、赵德培副处长、张城参加了这次评审工作。
会上专家听取了我院规范起草负责人对上述五个规范编制情况所作的说明。专家组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研究讨论,一致认为5项省计量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意5项省计量技术规范(送审稿)通过评审。上述5项规范后期报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应用后,将有效促进相关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提升,为进一步推动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