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1日起,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将率先在上海启动试点,为中国海关力争在2020年实现一体化通关管理的愿景“打前站”。
全国通关一体化由两中心三制度同时构成。所谓两中心,是指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全国海关税收征管中心。
所谓三个制度,一是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主要是改革现行的申报制度,在前期比如船舶、飞行器或者汽车等运输工具,运输工具申报以后,向海关传输简单申报的数据,海关经过准入风险分析,就可以先放行,不用等到所有的项目申报完毕。货物放行以后,企业再做完整的申报,海关完成税收征管。这样可以大大地降低企业货物存留在港口、码头、场站的时间,大大提高通关效率。
二是改革现行的税收征管方式的制度。原来企业报关报税,应该是票票过筛,每一个票都要审价、归类、计征税收,现在通过改革征管方式,主要靠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海关实行批量审核和税收稽查方式,监督税收入库。
三是改变以往以关区为区块的监管模式,原来42个直属海关,每一个关都是自成体系,所有业务都是一个关完成。下一步按照全国不同的类型,建立若干功能型海关。通过海关的改革,一个是体现货物通关,进一步提速,企业办事手续进一步简化,成本进一步降低,同时海关的执法也更加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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