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理货员每人负责两个舱口,核对车辆停车位置、小票信息,理货员签字确认后再卸车。如不一致,上报理货班长,按指令执行。理货班长如实记录在船舶进、出口情况中。
2、当班理货班长审核理货员的票据,将异常情况与下班班长做好交接。下班理货班长与司衡班长核对上班作业车数,无误后,编制船舶日报表及填写进、出口船舶情况记录。核对不一致时,要查明原因,及时解决。
3、过磅超过24小时未卸车,要求车辆进行复衡。
4、对于错装船、错装舱、未衡重装船的车辆,无论是否理货,理货员都要立刻停止车辆作业,保护作业现场,并向理货班长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5、理货员在作业过程中,对可能存在作业质量差异,如霉变粮等情况,要及时汇报理货班长并拍照留存。涉及作业质量问题,本班未解决要交待下班跟踪处理。
撰稿:运营指挥中心 刘强
编辑:余洋
(第184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