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货物属性
陈化水稻(稻谷)和水稻加工后的糙米:易生芽,不耐高温。陈化粮长期储藏(3年以上),其黄曲霉菌超标(致癌物质),已不能直接作为口粮粮食。国家对陈化粮的销售和使用有严格的规定,陈化粮只能用于生产酒精、饲料等,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二、管控措施:
1、出入库前后,场地需彻底清扫,避免混入杂质,避免混入到其他货物从而流入市场。
2、建立入、出库台账,台账需明确标明:
(1)入库日期、发站、吨数、入库地点等;
(2)出库日期、出库地点、吨数、船名等。
3、港方配合客户在卸车入库、衡重过磅、装船作业生产环节提供视频摄录辅助。现有生产作业现场监控范围内视频影像可提供,可拷贝留存;非监控范围内生产环节视频客户需自行处理,港方给予全力配合。
4、港方负责货物入库、存储、装船作业生产环节质量管控,保证入库、出库数量损耗不超过3‰。
粮食公司根据糙米、稻谷的属性特征,在原有质量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新增一些质量管控措施,具体如下:
(1)清理卸车坑,将坑里残留的玉米粒全部清理出来,避免混入糙米、稻谷中。
(2)清理作业流程所包括的设备设施,如皮带、三通、阀门。
(3)清理准备入粮的筒仓,将仓内杂质清理干净。
(4)调整所用设备的犁刀,达到没有洒漏的目的;调整所用皮带机,避免皮带机跑偏造成洒漏。
(5)调整流程所属除尘器风量,避免损耗过大。
(6)巡检员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巡视,保证货物精准到仓。
(7)关注每次作业的损耗情况,确保损耗率控制在2‰以内(范围外理磅与出仓秤对比)。
供稿:运营指挥中心 刘强
编辑:余洋
(第182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