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评估办公室于昨日组织召开《锦州港第三港池北岸307、308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现场及视频形式)。锦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海新区分局、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及特邀3名环保专家参会。
与会代表和特邀专家踏勘了工程现场,分别听取了我港对该工程建设现场和项目概况的介绍以及环评单位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后认为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全面,环境保护目标明确,工程分析清楚,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影响可接纳,一致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以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我港307、308泊位工程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撰稿 | 港口建设部 陈晓亮
编辑 | 余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