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大连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大连港集装箱“一站式”阳光收费清单的通知(连港股份业务字〔2018〕19号),正式启动集装箱业务降费增效改革,此举将营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市场竞争环境,大幅节约外贸企业物流时间和成本,切实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新费收清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大连港此次费收改革,口岸常规服务环节下调港口外贸作业包干费,降幅达21%;口岸其他服务环节减免码头集装箱称重费、码头物流火车加固费、非食品箱验箱费、出口查验箱商检原木查验箱非节假日加班费、联合船代纸质舱单单证费、出口货物证明文件费等八项费用。
按照“上限封顶,总额控制”的原则,大连港对下属集装箱码头、代理、集装箱场站企业作业过程、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了梳理、整合,并制定“一站式”阳光收费清单。清单公示减免及降费项目说明如下:
1.免收DCT码头VGM称重费:原标准为送箱进场时称重,100元/20’、150元/40’;在场箱申请称重,200元/20’、300元/40’;
2.免收码头物流火车加固费:原标准为10元/20’、20元/40’;
3.免收码头物流非食品箱验箱费:原标准为50元/20’、75元/40’;
4.免收码头物流出口查验箱、商检原木查验箱非节假日加班费:原标准为70元/20’、105元/40’;
5.免收联合船代纸质舱单单证费:原标准为100元/票;
6.免收联合船代出口货物证明文件费:原标准为100元/票;
7.减收码头物流整箱VGM称重费:原标准10元/箱,现标准5元/箱;
8.减收码头物流反偷渡封封费:原标准5元/箱,现标准2元/箱。
转自:微港口
编辑:孙娜
(第10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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