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7日15:00时,公司成功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审议并通过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十五项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至此,本次航道工程资产出售暨重大资产重组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出售协议已生效,资产出售已具备实施的条件。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外披露。
撰稿:董监事会秘书处
编辑:余洋
(第11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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