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下发〈“锦港工匠”和“工匠技师”选拔管理方案〉的通知》精神,2018年度“工匠技师”和“锦港工匠”评选活动在全港范围内开展。经过资格审查、笔试、现场操作、面试答辩和公示五个环节,依据总成绩排名,最终选拔出“工匠技师”1名、“锦港工匠”16名。
经公示有效,评选结果、聘用期限、表彰奖励公布如下:
工匠技师(1名)
后勤保障公司:王来新。
锦港工匠(16名)
杂货码头公司:李长占 张 楠 赵宏新 薛 亮
集装箱码头公司:孙基恒 杨法千 高 建
输油公司:王鹏飞 刘 学
轮舶公司:韩兴海 索国雷
后勤保障公司:谷大勇 马 良 王 奔
动力运行部:张 新 张权辉
“锦港工匠”聘期一年,聘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工匠技师”聘期三年,聘期内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
优秀的“工匠技师”可经公司推荐,参加“辽宁大工匠”候选人选拔。希望全港技术工人以“工匠技师”和“锦港工匠”为榜样,砥砺品质、钻研技术、苦练技能,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撰稿:陈晨
编辑:余洋
(第10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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