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港完成209、210泊位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申请及301泊位证书更换工作,为我港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持续开展及后续泊位保安符合证书的年度审核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我港油品码头301泊位的外贸业务顺利开展,满足集装箱码头209、210泊位与相邻码头业务互通需求,港口保安设施换证和新证书申请工作于今年6月启动。此次证书申报流程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相关要求以及《辽宁省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核发流程规定执行。
经过前期准备,我港先后通过了市交通局及省交通厅召开的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现场评审验收会。与会专家通过资料查验以及现场审核,对我港209、210泊位以及301泊位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意见。我港针对整改意见逐项落实,将整改完成情况统一上报,相关部门确认我港209、210泊位及301泊位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申领要求,并完成更换。
撰稿:张帅
编辑:余洋
(第1332期)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