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
确认之后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的,最迟3天内单位能够下载到您的信息,到时您和单位确认下是否能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到您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下几种情况需要修改
1、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4、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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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12月31日前完成!HR务必转给员工
供稿:人力资源部 黄亮
编辑:余洋
(第16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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