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基首席执行官施索仁十分赞赏并感谢中国政府推行的这一开放举措,他表示:“我们很高兴成为第一家成功试点沿海捎带运输业务的外资公司。此项政策的推行,能够助力航运企业优化航线网络,提升操作灵活度,缩短货物的运输时间。也能够缓解供应链瓶颈,释放更多运力,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进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据微港口资料,2021年11月1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国函〔2021〕115 号)。国务院批复同意,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相关管理规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利用其全资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开展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与上海港洋山港区之间,以上海港洋山港区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今年5月初,马士基和东方海外等集装箱班轮公司陆续通过资质审批,5月30日,上海港明确了相关业务操作口径和费率。在多方努力下,促成了该业务落地。
转自 | 微港口
编辑 | 杨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