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5日,港口建设部组织召开锦州港第二港池集装箱码头二期扩建工程阶段性竣工验收会并通过验收,将两个原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升级为10万吨级泊位,新增设计通过能力为30万TEU/年。
会后,按照市行政审批局要求,港口建设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209、210泊位《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变更办理工作,于昨日成功办结。
此项工作在提升泊位等级的同时,还提高了港口竞争力,为进一步完善港口功能、提升吞吐量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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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变更后,增加了聚苯乙烯珠体(可发性的)、草酸、丁酮、对硝基苯胺、甲醇,烷基、芳基或甲苯磺酸(含游离硫酸),固态氢氧化钠、2,2-二甲硫基丙烷、氨基磺酸铵(AMS)、汽车危险货物集装箱直装、直取作业。
撰稿:港口建设部 陈晓亮
编辑:余洋
(第1872期)

